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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,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:
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;
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;
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。 -
(二)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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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。
記者近日從南京信托投資公司獲悉,該公司重組及股權變更的申請已經獲得銀監(jiān)會批準,將于重組后恢復營業(yè)。
據介紹,南京信托重組工作主要由南京市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控股(集團)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南京紫金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開展,同時引進日本住友信托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戰(zhàn)略合作伙伴,形成以國有資本為主導,外資、民營資本相互促進相互補充的股權架構。南京信托重組成功后,將充分發(fā)揮信托業(yè)務的靈活性和廣泛性優(yōu)勢,為拓寬企業(yè)融資渠道、發(fā)展多元化融資模式、促進地方經濟發(fā)展作出積極貢獻。